工伤官司一般需要打多久?


工伤官司的时长是很多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关心的问题。要了解工伤官司的时长,需要先了解工伤官司通常涉及的程序和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是工伤认定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然后是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如果经过上述程序后,双方对于工伤赔偿问题还是无法达成一致,就会进入到劳动仲裁和诉讼程序。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进入到法院诉讼阶段,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6个月,简易程序为3个月。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 综合来看,如果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都顺利,双方对结果没有争议,进入到仲裁和一审简易程序,整个工伤官司可能在半年左右结束。但如果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争议,比如工伤认定被否定后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被质疑申请再次鉴定,或者仲裁、一审、二审都经历了完整的程序,那么工伤官司可能会持续一年甚至更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