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民事执行的最长时间是多久?
我有个民事判决已经下来了,对方一直不履行。我想申请民事执行,但又不太清楚申请执行有没有时间限制,最长时间是多久呢?要是超过这个时间是不是就不能申请执行了,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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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申请民事执行的最长时间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民事执行。民事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司法执行权,强制义务人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或其他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从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最后一日开始算,或者法律文书没有规定履行期间就从生效之日起算,在两年内要去申请民事执行。如果超过了这个两年的期间,法院依然会受理执行申请,但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 而关于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中止是指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断则是指申请执行时效因申请执行、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一方提出履行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所以,虽然法律规定申请执行期间是二年,但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这个期间可能会出现中止、中断的情况,并非绝对的两年。因此,当获得具有执行内容的生效法律文书后,债权人应及时关注债务人的履行情况,在必要时尽早申请执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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