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法院受理完成需要多久?
我公司经营不善,打算申请破产重整,不知道向法院提交申请后,法院多久能受理完成。这个时间对我们后续安排很重要,想了解下法律上有没有明确规定这个受理完成的时间,以及这个时间会受到哪些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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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重整是在企业出现经营困境或资不抵债时,通过一系列法律程序对企业进行重新整顿,使其恢复正常经营和偿债能力的一种法律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如果是债权人提出破产重整申请,且债务人无异议,法院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若债务人有异议,法院则需在异议期满(即收到通知起七日后)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若不是债权人提出申请,法院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若存在特殊情况,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受理期限可延长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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