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审批需要多久时间完成?


重整审批是指在企业破产程序中,对重整计划进行审查和批准的过程。重整是指当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不立即进行破产清算,而是在法院的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的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的方式全部或部分清偿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同时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重整计划草案。前款规定的期限届满,经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请求,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期三个月。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八十七条规定,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同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协商。该表决组可以在协商后再表决一次。双方协商的结果不得损害其他表决组的利益。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组拒绝再次表决或者再次表决仍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一定条件的,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批准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前款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 所以,一般情况下,从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开始,到重整计划最终获批,可能在九个月左右(六个月提交草案+三个月可能的延期),之后还有通过后十日内申请批准以及法院三十日内裁定批准等环节。不过实际时间可能会因为企业情况复杂程度、各方协商进度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