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由法院审理并裁决是否准予离婚的法律程序。 首先,关于诉讼离婚的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如下: 一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与他人同居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即长期沉迷赌博、吸毒且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正。 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需强调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并非其他原因。 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这是兜底条款,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诉讼流程方面,首先是起诉,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然后是受理,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接着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安排开庭,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最后是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关于财产分割,一般情况下,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子女抚养权,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相关概念: 重婚: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家庭暴力: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