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认定责任书多久能下来?


交通认定责任书,也就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的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里的“十日”指的是工作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这主要是针对那些事实较为清楚、证据确凿,不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事故情况比较复杂,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从事故发生到拿到事故认定书,可能最长需要七十多天。这是因为需要等待检验、鉴定结果来明确事故责任,所以时间会相对长一些。同样是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事故处理有明确的时间规定。 另外,要是存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日内,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方当事人。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后,已经按照前款规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应当按照规定重新确定责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别送达当事人。 综上所述,交通认定责任书的出具时间因事故情况不同而有所差异,大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来大致判断自己的事故认定书何时能拿到。如果对认定书的出具时间有疑问或者认为存在不合理的延迟情况,可以及时与负责处理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沟通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