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结案后多久能拿车?


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大家很关心结案后多久能拿回被扣留的车辆。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交通事故结案通常指的是事故责任认定完成、赔偿等相关事宜处理完毕。而车辆被扣留是交警为了收集证据、检验鉴定等目的采取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也就是说,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对车辆进行了检验、鉴定,那么在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后的五天内,交警部门就应该通知当事人取车。 不过,这里存在一个时间前提,就是检验、鉴定的时间。该规定第五十一条指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这意味着检验、鉴定的时间最长可能达到六十天。 在实际情况中,如果交通事故比较简单,不需要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那么在结案后,当事人一般可以很快拿到车。比如,双方对事故责任无争议,赔偿也协商一致,交警可能在结案后立即放行车辆。 但是,如果涉及到复杂的情况,比如车辆需要进行详细的技术鉴定,以确定事故发生的原因等,那么时间就会相应延长。因为只有在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并确定后,才能进入通知取车的流程。 此外,如果当事人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比如未处理的违章、未缴纳的罚款等,可能会影响车辆的领取。当事人需要先处理完这些问题,才能顺利拿回车辆。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结案后拿车的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简单事故可能结案后马上就能拿车,而涉及检验、鉴定的事故,从检验、鉴定开始到拿到车,最长可能需要七十天左右(六十天检验鉴定时间加上五天通知取车时间)。当事人可以多与交警部门沟通,了解车辆检验、鉴定的进度,以便及时领取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