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我和别人有个民事纠纷,对方一直拖着不解决问题。我想着去法院告他,但又怕时间久了就不能起诉了。所以想问问,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到底是多久呢?过了这个时间就不能起诉了吗?
展开 view-more
  • #诉讼时效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义务人便享有抗辩权,从而导致权利人无法胜诉的法律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如果你在一定时间内不向法院主张自己的权利,后面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保护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这个三年的起算时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举个例子,假如有人借了你钱,约定的还款日期到了他没还,从你知道他没还钱那一刻开始,就开始计算这三年的诉讼时效了。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法律对于一些特殊的民事权利保护,规定了不同于三年的诉讼时效。像《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所以,在遇到具体的民事纠纷时,要先确定是否有特殊的法律规定适用。 另外,诉讼时效也不是绝对不变的。《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等,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也就是说,如果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你向对方主张了权利,那么这三年的诉讼时效就会重新开始计算。 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四条还规定了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最后,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会受理。但是,如果对方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并且法院查明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等情形,那么权利人的诉求可能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所以,在遇到民事纠纷时,要及时关注诉讼时效的问题,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