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通俗来讲,就是一方做出某种行为或表达,目的是吸引别人来主动和自己谈交易条件、提出合作意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三条规定,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下面来详细说说要约邀请的主要形式。 拍卖公告是拍卖人向社会公众发布的,告知拍卖物品、时间、地点等信息,吸引竞买人参与拍卖的一种公告。比如,拍卖行要拍卖一批古董,就会发布拍卖公告,说明有哪些古董要拍卖、什么时候开始拍卖、在哪里拍卖等内容。这只是邀请有意向的人来参与拍卖,而不是直接和竞买人达成交易。 招标公告也是常见的要约邀请形式。招标人在需要采购货物、工程或者服务时,会发布招标公告,公布招标项目的要求、条件等。众多潜在的投标人看到公告后,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决定是否参与投标。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只是希望有合适的投标人来投标,而不是直接和投标人签订合同。 招股说明书是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开发行股票时,向社会公众披露公司相关信息的文件。它包含公司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发展前景等内容,目的是吸引投资者购买公司的股票。这同样是一种要约邀请,邀请投资者来参与投资,而不是直接和投资者达成股票交易。 债券募集办法是公司发行债券时,向社会公众说明债券发行的相关事宜,如债券的金额、利率、期限等。它也是为了吸引投资者购买债券,属于要约邀请。 基金招募说明书是基金管理人为发售基金份额而依法制作的,向投资者提供基金相关信息的文件。通过这份说明书,吸引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也是要约邀请的一种。 商业广告和宣传也是常见的要约邀请形式。商家通过各种媒体发布广告,宣传自己的产品或服务,吸引消费者前来购买。比如,商场的促销广告,宣传某种商品的价格、特点等,目的是让消费者主动来商场购买商品。 寄送的价目表是商家向潜在客户发送的,列有商品或服务价格等信息的表格。这也是为了吸引客户来购买商品或服务,属于要约邀请。总之,这些要约邀请形式都是为了引发他人的兴趣,促使其发出要约,进一步推动交易的达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