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刚买的东西收到货就降价能投诉吗?

我刚买的东西,拿到手没几天就发现降价了,感觉自己亏了好多。想问下这种情况能不能去投诉商家啊,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有没有相关的依据和支持,我该怎么做才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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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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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刚买的东西收到货就降价是否可以投诉之前,我们先来了解几个关键的法律概念。首先是“公平交易权”,这是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的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有权以合理的价格获得商品或服务。另外,“合同”在这种交易场景中也很重要,当你购买商品时,实际上就和商家达成了一个买卖合同,合同的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目前我国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商品在购买后短期内降价,消费者就可以投诉并获得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要侧重于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以及在商品存在质量问题、虚假宣传等情况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例如,该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但单纯的价格下降并不属于上述规定的范畴。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完全没有办法。如果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有价格欺诈行为,比如虚构原价、虚假优惠等,那么消费者就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进行投诉。该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如果商家在销售时承诺了价格保护,比如“多少天内保价”,那么商家就有义务遵守这个承诺。如果商品在保价期内降价,消费者可以要求商家退还差价。这其实是商家和消费者之间合同约定的一部分,如果商家不履行,消费者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履行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刚买的东西收到货就降价,一般情况下单纯的价格下降不能投诉。但如果存在价格欺诈或者商家有保价承诺却不履行等情况,消费者就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进行投诉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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