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是多久?
我和对象打算离婚,听说现在离婚有个冷静期,但是不清楚这个冷静期到底是多长时间。我想了解一下,这个冷静期是全国统一规定的时长吗?还是不同地区会有不同呢?
展开


在法律上,您所说的冷静期通常指的是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的一段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等离婚登记材料保存至婚姻登记档案。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离婚冷静期的时长是固定的三十日,并且这三十日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同时,自冷静期届满后还有三十日的时间供双方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这两个三十日共同构成了整个与离婚冷静期相关的时间阶段。而且,离婚冷静期的规定是全国统一的,不存在不同地区时长不同的情况。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