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它规定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专有权利的时间范围。下面将为你详细介绍不同情况下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首先,对于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这三项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也就是说,无论过了多长时间,作者都有权在作品上署名,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也有权保护作品不被歪曲、篡改。这是因为这些权利是与作者的人格紧密相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了这一点,以保障作者的精神利益。 而著作人身权中的发表权以及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根据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规定。 如果是公民的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例如,一位作者在2020年去世,那么他作品的发表权和相关财产权的保护期就到2070年的12月31日。 对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也就是说,如果一个法人的作品在创作完成后一直未发表,过了五十年,该作品的相关权利就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了。 此外,视听作品,其发表权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创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这同样也是依据《著作权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了解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有助于著作权人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促进作品的传播和文化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