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差额征税会计分录有哪些实例?


小规模差额征税是指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按照规定可以扣除一定的项目金额后再计算销售额。下面通过几个实例为您介绍小规模差额征税的会计分录。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依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附件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特定应税行为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 实例一:旅游服务行业。假设一家小规模旅游公司,取得旅游服务收入 103000 元(含税),支付给其他单位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等共计 51500 元(含税)。 第一步,确认收入时,按照含税收入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 103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00。 第二步,支付可扣除项目款项时,冲减成本并调整应交增值税。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成本 50000;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1500;贷:银行存款 51500。 第三步,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照扣除后的税额缴纳。应缴纳增值税 =(103000 - 51500)÷(1 + 3%)× 3% = 1500 元。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1500;贷:银行存款 1500。 实例二:劳务派遣服务。某小规模劳务派遣公司,取得劳务派遣收入 206000 元(含税),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 103000 元(含税)。 确认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206000;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000;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6000。 支付可扣除项目款项时,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00;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00;贷:银行存款 103000。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应缴纳增值税 =(206000 - 103000)÷(1 + 3%)× 3% = 3000 元。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 3000;贷:银行存款 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