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期限是多久?
之前身体不舒服去医院检 查治疗,结果后来感觉情况不对劲,怀疑可能是医疗事故。现在想知道,如果要去做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这个期限是怎么规定的呀?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到什么时候结束呢?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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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期限分不同阶段和情况。首先,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这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这里说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简单来说,就是你实际察觉到身体因为医疗行为出现问题,或者按照常理你应该能察觉到问题的时候,开始计算这一年的时间。
在接到申请后,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这是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
如果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此规定来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 。这是为了确定准确死因,为后续的鉴定提供基础。
另外,如果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15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相关概念:
尸检:就是对尸体进行检验,通过解剖等手段来确定死因。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就是患者或家属认为可能发生了医疗事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要求的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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