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秘密的有效期是多少年?
我在一家企业工作,涉及到一些商业秘密相关事务。我想知道在我国,商业秘密有没有明确的有效期规定?如果有,具体是多少年呢?这关系到我们企业对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所以很想了解清楚。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与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不同,商业秘密并没有法定的固定有效期。 只要该商业信息满足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以及权利人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这三个条件,它就可以一直作为商业秘密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其有效期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是否到位以及该信息是否持续处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状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如果权利人能够始终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商业秘密泄露,那么商业秘密就可以一直有效。例如,可口可乐的配方作为商业秘密,已经保持了很长时间的有效性。相反,如果保密措施不力,导致商业秘密被公开,那么它就不再是商业秘密,也就失去了相应的保护价值。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