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规定是多少年?
我买了块土地,有土地使用权,听说这个使用权是要进行摊销的。但我不知道具体摊销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我就想了解下法律上对于土地使用权摊销年限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好做好相关的规划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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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摊销是指将土地使用权的成本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分摊的会计处理方式。它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反映土地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的价值消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土地使用权属于无形资产范畴。 一般情况下,如果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使用年限,通常按照不低于10年进行摊销。例如,企业自行购入一块土地,未与出让方约定土地使用期限,也无相关法律明确该类土地使用期限,那么就应按不低于10年进行摊销。 若有相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就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比如,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一块商业用地,出让合同明确约定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那么企业就应按照40年对该土地使用权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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