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权行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请求权是指权利人请求他人为特定行为(作为、不作为)的权利。它是一种相对权,依赖于基础权利而存在。 从法律上来说,行使请求权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常见条件。首先是要有合法的基础权利。这意味着请求权不能凭空产生,它必须基于某种合法的权利。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买方支付了货款后,就拥有要求卖方交付货物的权利,这种要求交付货物的请求权就是基于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这一合法的债权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这表明合同的合法订立能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而成为请求权的基础。 其次,请求的对象要明确。也就是说,你要清楚向谁提出请求。比如在侵权责任纠纷中,你被某个人打伤,那么你行使请求赔偿的权利时,对象就是打伤你的那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明确了侵权行为中的请求对象。 再者,请求的内容要具体、合法且具有可实现性。具体是指你要明确提出你希望对方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合法是指请求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可实现性是指对方有能力按照你的请求去做。例如,在租赁合同中,你不能要求房东把根本不存在的额外房屋提供给你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说明请求的内容要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并且具有可操作性。 最后,行使请求权一般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内。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就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所以,如果你想行使请求权,一定要注意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