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据上只有指纹能否认定欠款成立?
我有一张欠据,上面只有欠款人的指纹,没有签字。现在我想凭借这张欠据让对方还钱,可又担心只有指纹不能认定欠款成立。我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想知道这张欠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能不能作为让对方还钱的依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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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欠据上只有指纹是否能认定欠款成立,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了解指纹在法律上的作用。指纹是每个人独一无二的特征,就像我们的身份证一样具有唯一性。在签订合同或者书写欠据等文件时,按指纹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确认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这里没有明确提到指纹,但按指纹通常可以被视为对书面内容的一种认可和确认。其次,认定欠款是否成立,不能仅仅只看欠据上有没有指纹,还要综合考虑其他因素。比如,要有证据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像有没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事实发生的材料。如果只有欠据上的指纹,但是没有任何其他证据能证明借款已经实际交付给了欠款人,那么在认定欠款成立上就可能会存在一定的困难。另外,如果欠款人对欠据上的指纹提出异议,声称不是自己的指纹,这时就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指纹的真实性。如果经过鉴定,指纹确实是欠款人的,那么这对于认定欠款成立是很有利的证据。所以说,欠据上只有指纹是有可能认定欠款成立的,但需要结合其他证据和具体情况来综合判断。如果有其他相关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那么认定欠款成立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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