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不超过多少年?
我有一些商业秘密,不知道这些普通商业秘密的保护期限是多久,是不是有个上限。我担心过了一定时间就不受法律保护了,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普通商业秘密保护期限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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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通俗来讲,就是企业或个人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像独特的配方、客户名单等都可能属于商业秘密。 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有明确的法定保护期限不同,法律并没有对普通商业秘密设定一个固定的保护期限上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使用或者披露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只要商业秘密符合法定条件,并且权利人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来维持其秘密性,那么它就可以一直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商业秘密因为各种原因被公开了,比如被他人非法披露后扩散,或者权利人自己没有做好保密措施导致信息泄露,那么这个商业秘密就不再是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也就不再受法律的特别保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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