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哪些垄断行为是被法律所禁止的?

我在做生意的过程中,感觉市场上有些商家的行为不太对劲,怀疑存在垄断情况,但不太清楚具体哪些行为算垄断且被法律禁止。我想知道在咱们国家的法律里,明确禁止的垄断行为有哪些,好让我在商业活动中能更好地判断和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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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垄断行为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垄断行为是指排除、限制竞争以及可能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这些行为会破坏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反垄断法》明确禁止了以下几类垄断行为: 首先是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它又分为横向垄断协议和纵向垄断协议。横向垄断协议是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达成的垄断协议,比如几个同行企业联合起来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等。《反垄断法》第十三条对这些横向垄断协议进行了明确禁止。纵向垄断协议则是指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的垄断协议,常见的如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等,这在《反垄断法》第十四条中有相关规定。 其次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当经营者滥用这种市场支配地位时,如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等行为,就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最后是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合并、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如果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不过,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这在《反垄断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二十七条等条文中有具体规定。 总之,《反垄断法》的这些规定旨在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当遵守这些法律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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