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离婚补充协议公证需要多长时间?
我和配偶离婚后又达成了一些补充约定,打算去做公证,可我着急要用这份公证书。想问问一般情况下,按照民法典规定,办理离婚补充协议公证得花多长时间呀?会不会很久,影响我后续办事呢?
展开


一般来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规定,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不过存在特殊情况,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实际生活中,办理离婚补充协议公证的时间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比如公证处的工作效率,不同公证处工作效率有别,繁忙的公证处办理时间可能长些;申请材料准备情况,材料齐全准确、一次性通过审核,公证时间会相对缩短;还有办理公证的排队情况,若需排队等待,也会影响整体办理时长。 也有观点认为通常情况下办理离婚补充协议公证大概在3至7个工作日。要是申请人时间紧张,还可选择加急办理服务,但需额外支付加急费用。总之,十五个工作日是一个基本的法律规定时间,但具体时长要结合实际办理时的各种情况来确定。 相关概念: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 。 补充证明材料:就是公证机构在审核过程中,发现现有的材料不足以证明申请公证事项,要求申请人额外提供的相关材料。 核实有关情况:公证机构对申请公证事项涉及的事实、材料真实性存疑时,会通过调查、询问等方式去查证清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