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劳动合同丢了可以补开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我把自己的劳动合同弄丢了,现在担心没有合同会影响自己的权益。想知道能不能找公司补开一份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补开的合同是否具有和原来合同一样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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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首先,员工劳动合同丢了是可以补开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员工不慎丢失劳动合同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意味着用人单位本来就有留存劳动合同的义务。 从实际操作层面来看,员工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补签劳动合同的请求。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会同意补签。因为用人单位本身也需要遵守法律规定,保留劳动合同相关资料。补签后的劳动合同与原合同在效力上是等同的,它同样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双方所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如果用人单位拒绝补签,员工也不用过于担心。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这些凭证同样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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