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遗失劳动合同该如何举证?
我不小心把劳动合同弄丢了,现在担心之后要是涉及劳动方面的事情,没办法证明我和公司的劳动关系。想了解一下,在这种劳动合同遗失的情况下,我要怎么举证来证明我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呢?希望能详细说说都有哪些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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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遗失了劳动合同,仍然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首先,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是很重要的证据。工资支付凭证能直接体现用人单位给员工发放工资的情况,缴纳社保记录也能表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为只有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才会为员工缴纳社保。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这些都是认定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 。 其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也可行。这些证件能显示员工是该用人单位的一员,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劳动关系。 再者,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以及考勤记录也能作为证据。并且,其中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招用记录、考勤记录,这几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这意味着如果发生纠纷,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这些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情况。 另外,其他劳动者的证言也能起到辅助证明的作用。比如同事能证明你在该单位工作等情况。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发现劳动合同遗失,还可以找用人单位复印一份,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总之,即便劳动合同遗失,也有多种途径来证明劳动关系,劳动者不用过于担心。 相关概念: 工资支付凭证:是指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资的各种记录,比如银行工资流水、工资条等,能直观体现工资发放情况。 社会保险费记录:记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各类社会保险的情况,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是认定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之一。 工作证:由用人单位发放给员工,用于证明员工身份,显示员工属于该用人单位。 考勤记录: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出勤情况的记录,能证明员工在该单位的工作时间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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