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能不能视同没签?

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一直没把合同给我,我心里有点不踏实。我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会不会被看作是没签合同,会不会影响到我后续的权益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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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不给员工,一般不可视同没签。未签劳动合同和签了但不给员工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会产生不同的法律效果,不能将二者混淆。 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时就已经生效了,即使公司没有将合同交给员工,合同本身的效力依然存在。 不过,虽然不能视同没签,但公司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员工可以先找公司讨要劳动合同。若公司拒绝提供,员工可以向工作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提供合同并对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劳动者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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