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逮捕后多久会起诉?


在了解检察院逮捕后多久起诉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起诉则是指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向人民法院提出控告,要求法院通过审判确定犯罪事实、惩罚犯罪人的诉讼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检察院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也就是说,正常情况下,从逮捕开始计算,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能达到三个月。 但是,在实际情况中,还存在一些可以延长侦查羁押期限的特殊情况。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此外,如果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前面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侦查羁押期限最长可能达到七个月。 当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送至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此外,如果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综上所述,检察院逮捕后多久起诉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时间,正常情况下可能在三到四个月左右,但如果遇到复杂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等情况,时间可能会延长,最长可能达到八个月甚至更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