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和好后多久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我和另一半之前闹离婚,后来在法院调解下和好了。但现在我们的矛盾还是没解决,我又想离婚了。我想知道调解和好之后,要过多久我才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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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调解和好后何时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相关的基础法律概念。离婚诉讼,就是夫妻中的一方向法院提出解除婚姻关系的请求。而调解和好则是在离婚诉讼过程中,经过法院或者相关调解机构的调解,夫妻双方决定继续维持婚姻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原告一方在调解和好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在六个月内是不能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指的是在调解和好后发生了诸如一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重大的、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 不过,如果是被告一方想要提起离婚诉讼,法律并没有对其在调解和好后再次起诉的时间作出限制。被告随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此外,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了新情况、新理由,原告也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比如,在调解和好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这就属于新情况,原告可以在这种情况下随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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