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拆迁款多长时间不领取可以提存?

我家房子拆迁了,拆迁款下来有段时间了,因为我人在外地一直没去领。我想知道拆迁款多久不领取的话,相关部门会进行提存操作呢?这方面的时间规定是怎样的,我心里没底,希望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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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款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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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款提存是一个涉及到多方权益的法律行为。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标的物交给提存机关而消灭债务的制度。在拆迁款的情境下,拆迁方就相当于债务人,被拆迁人则是债权人。 关于拆迁款多长时间不领取可提存,我国并没有统一明确的法律条文直接规定具体的时长。不过,这通常会依据拆迁补偿协议的约定来执行。如果拆迁补偿协议中明确规定了被拆迁人领取拆迁款的时间,以及在多长时间不领取后拆迁方有权提存,那么就按照协议的约定来处理。例如协议中约定被拆迁人应在拆迁补偿方案确定后的30天内领取拆迁款,若超过60天仍未领取,拆迁方可以将款项提存。 倘若拆迁补偿协议没有约定具体的提存时间,那么一般会适用《民法典》中关于提存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也就是说,当出现被拆迁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拆迁款、下落不明等情况时,拆迁方可以考虑提存拆迁款。但在实际操作中,拆迁方通常会先通过合理的方式(如书面通知、公告等)催告被拆迁人来领取拆迁款,在经过一定的合理期限(如30天 - 60天等,具体由法院或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后,被拆迁人仍未领取的,拆迁方才会进行提存。 被拆迁人需要注意,一旦拆迁款被提存,虽然债务消灭,但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被拆迁人)负担。并且,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所以,被拆迁人在得知拆迁款已发放后,应及时按照协议或相关要求去领取款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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