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多少天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
我被刑事拘留了,家里人想帮我办理取保候审,但是不清楚在被拘留多少天之后才可以办理。我就是想弄明白这个时间节点,也好让家里人心里有数,知道什么时候能去申请,所以想问一下,刑事拘留多少天后能办取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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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整个刑事拘留期间以及之后的刑事诉讼过程中,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都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并没有严格的天数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通常在刑事拘留的初期,犯罪嫌疑人的情况相对比较明确,证据收集也处于初步阶段,如果符合条件,申请取保候审相对容易一些。一般来说,在被刑事拘留后的37天内,也就是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加上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内,申请取保候审是比较关键的时期。因为一旦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被继续羁押的可能性就会增大,取保候审的难度也会相应增加。但这并不意味着超过37天就不能办理取保候审了,在后续的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等阶段,只要符合条件,依然可以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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