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可以领到多少项赔偿?

我前段时间在工作时受了工伤,现在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工伤能领到多少项赔偿呢?我不太清楚具体的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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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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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依法从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获得的经济补偿。以下为您详细介绍工伤可以领到的赔偿项目。 首先是医疗费用方面。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里的医疗费用涵盖了受伤后的诊断、治疗、手术、药品等一系列因治疗工伤而产生的费用。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 其次是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然后是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是为了帮助工伤职工恢复一定的生活和工作能力。 再者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接着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最后是伤残待遇。工伤职工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可以享受不同的伤残待遇。例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些规定都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明确说明。 综上所述,工伤赔偿项目较多,不同的工伤情况所涉及的赔偿项目可能会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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