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法院不受理该怎么办?
我遇到了土地纠纷,去法院起诉,结果法院不受理。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了,也不清楚法院不受理的原因。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该采取什么办法来处理这个土地纠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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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遇到土地纠纷法院不受理的情况时,您先别着急,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应对办法。 首先,要明确法院不受理可能存在多种原因。比如没有明确的被告、缺乏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依据、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或者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是因为不符合这些条件导致不受理,您需要对起诉材料进行完善。 要是您觉得自己的起诉符合受理条件,而法院仍不受理,您可以要求法院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也就是说,您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另外,土地纠纷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解决。如果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包括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等,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如果是土地权属争议,根据《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提出处理申请,由政府进行调解或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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