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加班费能追几年?
我之前在一家公司上班,经常加班但公司没给加班费。现在我打算离职去追讨这笔加班费,可又不清楚能追讨几年的。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追讨加班费的时间范围是怎样规定的,希望能得到准确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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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加班费能追几年这个问题,涉及到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以及诉讼时效相关法律规定。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意味着,如果单纯从劳动仲裁的角度来看,劳动者一般可以追讨从知道或应当知道加班费未支付之日起一年内的加班费。比如,从你发现公司没给加班费那天开始算,往后一年里你去申请仲裁追讨加班费是符合仲裁时效规定的。 不过,这其中还有特殊情况。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述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而加班费属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也就是说,在你和单位还存在劳动关系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去追讨加班费,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约束。但当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仲裁申请。 另外,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阶段,虽然没有像仲裁那样明确的时效限制,但法院在审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比如,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加班事实以及加班费的具体数额等情况。如果时间过长,可能会因为证据难以收集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在追讨加班费的过程中面临一些困难。所以,从实际操作和保障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劳动者发现加班费被拖欠后,应尽早主张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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