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分割婚姻法是如何规定的?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对离婚时财产分割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下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些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例如,夫妻双方婚后一起工作获得的工资收入,或者用共同资金投资股票所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由双方协议处理。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如何分配这些财产。只要双方达成的协议是自愿、公平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那么该协议就是有效的。比如,夫妻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将婚后购买的房子归一方所有,而另一方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分割达成协议,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这意味着在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到子女的抚养需求、女方的实际情况以及是否存在一方有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的情形。例如,如果一方在婚姻中有出轨行为,那么在财产分割时,法院可能会适当倾向于无过错方。 此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在离婚时一般归该方所有,不参与分割。例如,男方在结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女方通常不能要求分割该房产。 同时,如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是为了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财产权益,防止一方通过不正当手段侵占另一方的财产。 总之,离婚时财产分割需要依据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理。无论是通过协商还是诉讼的方式,都要确保财产分割的公平、合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