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怎么调解的?


医疗事故调解是指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平等协商,就争议的问题达成一致解决方案的过程。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医疗事故调解的相关内容。 首先是调解的途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里的调解主要涉及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这两种常见方式。 卫生行政部门调解,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患双方的申请,对医疗事故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当医患双方自愿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会在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卫生行政部门会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引导双方就赔偿数额等问题进行协商。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则是另一种常见方式。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医患双方可以共同向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充分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诉求,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和协调,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种调解方式具有灵活、便捷、高效的特点,能够相对快速地解决纠纷。并且,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 调解的参与人员一般包括医患双方当事人。患者一方通常是患者本人,如果患者本人无法参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可以代为参与。医疗机构一方则通常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参加。此外,在调解过程中,还可能会有相关的医学专家作为顾问,为调解提供专业的医学意见。 调解的方式主要是面对面的协商沟通。调解员会组织双方坐下来,让双方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诉求,然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协调。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可以就赔偿项目、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问题进行讨论。赔偿项目一般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等,具体的赔偿标准会根据医疗事故的等级、患者的实际损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 关于调解结果的效力,如果双方在卫生行政部门或者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调解协议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不能直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而是需要先向法院起诉,待法院作出判决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总之,医疗事故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它能够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解决双方的争议,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应当保持理性和冷静,积极配合调解员的工作,以达成公平合理的调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