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好处费达到多少金额算犯罪?
我在工作中有人给我好处费,我不知道收多少会构成犯罪。我担心一不小心就触犯了法律,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里,收取好处费达到什么数额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这样我心里能有个底,避免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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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收取好处费可能涉及不同的罪名,不同罪名对于入罪金额的标准也有所不同。 首先是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受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三万元,具有特定情形之一的,如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的;曾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等,也应当认定为“其他较重情节”,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这里的受贿罪主体通常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就是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等。 还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应予以立案追诉。 如果涉及单位受贿罪,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单位受贿罪中,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数额标准,司法实践中,一般结合受贿情节等多方面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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