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超过仲裁时效的案件到法院会怎样处理?
我之前和公司有劳动纠纷,当时没去申请仲裁,现在才想起来。听说已经超过仲裁时效了,不知道现在去法院起诉的话,法院会怎么处理这个事情,会不会直接就不受理或者判我败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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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一个案件已经超过仲裁时效后进入法院,法院通常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要明白仲裁时效的概念。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向仲裁机构请求保护其权利的法定期限,权利人在这个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通过仲裁程序保护其权益的权利。在我国,以劳动仲裁为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案件超过仲裁时效后到法院,法院并不会直接以超过仲裁时效为由不予受理。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仲裁时效期间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然而,进入诉讼程序后,如果对方当事人以超过仲裁时效进行抗辩,且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虽然法院会受理案件,但如果对方提出时效抗辩且情况属实,原告可能会面临败诉的结果。不过,如果对方当事人未提出仲裁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仲裁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仲裁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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