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伤残工伤能获得多少赔偿?


二级伤残工伤赔偿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涉及到多个赔偿项目,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是对工伤职工因工伤导致的身体伤残给予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二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其次是伤残津贴,它是工伤职工因伤残丧失劳动能力,无法正常工作获得收入,而给予的长期生活保障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二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津贴会按月发放,并且会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还有生活护理费,这是对工伤职工生活不能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费用的补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另外,工伤职工在治疗工伤期间还能享受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总之,二级伤残工伤赔偿金额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计算,不同地区的职工平均工资、本人工资等存在差异,赔偿金额也会有所不同。您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参考上述法律规定,大致估算自己能获得的赔偿数额。如有需要,也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