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别人开车门把我撞了应该赔多少钱?

今天在路上走着,突然一辆车的车门打开把我撞倒了,身上有擦伤,胳膊也有点疼。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对方应该赔偿我多少钱,赔偿的项目都有哪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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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身损害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别人开车门把您撞了,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在法律上,这属于侵权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首先,赔偿项目通常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医疗费是指您因受伤而进行治疗所花费的费用,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是指您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方式是根据您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您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您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您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您在受伤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交通费根据您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您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此外,如果您的伤害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残疾赔偿金根据您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所以,您可以依据此法律条文要求对方进行合理赔偿。具体的赔偿金额,您可以与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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