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工死亡工厂要赔偿多少钱?
我家孩子在工厂做工时不幸死亡,孩子还没满16岁,属于童工。现在想了解一下,按照法律规定,工厂应该赔偿多少钱给我们,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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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童工在工厂不幸死亡时,工厂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首先,我们要明确“童工”这个概念。童工是指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使用童工本身就是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行为,该法第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对于童工死亡的赔偿,依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应向童工或者童工的近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 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治疗期间的费用,如医疗费,是指为了对受伤童工进行治疗所产生的费用,一般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生活费则是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 而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劳动能力鉴定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亡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 对于死亡的情况,一次性赔偿金数额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此外,还应当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 具体的赔偿流程,首先要收集相关证据,比如童工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像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及童工死亡的相关证明,如医院的死亡证明等。然后可以与工厂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合法权益。总之,在面对这种情况时,要依据法律规定,合理合法地争取应得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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