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撞对方全责赔偿多少钱合适?

我在路上被车撞了,交警认定对方全责。我身上受了点伤,车子也有损坏,现在对方要和我谈赔偿的事。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对方应该赔我多少钱才合适,想了解下赔偿金额的确定依据和大概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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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被撞且对方被认定为全责时,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考量。首先,赔偿主要分为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两大方面。 对于人身损害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是指受害者在医院接受治疗所花费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需要以医院出具的正规票据作为依据。护理费是指在受害者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如果是请专业护工护理,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是家人护理,可参照家人因护理而减少的收入计算。交通费是指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并且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营养费则根据受害者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者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者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若不幸造成受害者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对于财产损失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财产损失主要是指车辆维修费用,如果车辆无法修复,则按照车辆的实际价值进行赔偿。此外,还可能包括因车辆损坏而产生的合理的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比如在车辆维修期间,受害者因出行需要而乘坐公共交通或者租车所产生的费用。 总之,被撞后对方全责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以及受害者的具体受损情况来确定。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受害者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医疗票据、诊断证明、误工证明、车辆维修发票等,以便准确计算赔偿金额。如果双方就赔偿金额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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