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多少钱以上会构成侵占罪?
我在生活中遇到一个事,别人委托我保管一些财物,我现在和这人有点矛盾,就不太想还给他了。但我又怕会构成犯罪,所以想知道侵占多少钱以上会被认定为侵占罪,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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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占罪是一种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指的是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别人把东西交给你保管,或者你捡到别人遗忘的东西、挖到埋藏的东西,你却不想还回去,而且涉及的财物达到一定数额,就可能构成侵占罪。 关于侵占罪的数额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了侵占罪这一罪名,但并没有明确规定“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在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的认定通常会参考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来说,各地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数额。 在一些地区,侵占财物价值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可能被认定为“数额较大”。不过这并不是全国统一的标准,不同地方可能有所差异。当侵占财物达到当地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并且行为人拒不退还或者拒不交出的,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根据《刑法》规定,犯侵占罪,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以,如果涉及到侵占他人财物的情况,最好及时归还财物,避免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要是对具体数额标准不太清楚,可以咨询当地的司法机关或者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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