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撞倒他人造成轻伤赔偿多少钱合适?

我不小心撞倒了一个人,导致对方受了轻伤。我心里特别着急,也不知道该赔人家多少钱。我就想了解下,在法律上,撞倒人造成轻伤的话,赔偿金额是怎么确定的,赔多少才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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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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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撞倒他人造成轻伤时,赔偿金额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在法律中,这主要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责任。 首先,医疗费是赔偿的重要一项。医疗费是指为了治疗因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伤而产生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这里的医疗费赔偿,一般要以医疗机构出具的正式票据为依据,按照实际发生的数额进行赔偿。比如,伤者去医院看病,医院开具的发票上显示花费了5000元的检查和治疗费用,那么这5000元就属于应当赔偿的医疗费范畴。 其次是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那么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则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举例来说,受害人月工资为8000元,因受伤休息了一个月,那么误工费就是8000元。 再者是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例如,当地护工一天的劳务报酬是200元,受害人需要护理10天,那么护理费就是2000元。 此外,还有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一般以正式票据为凭。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如果造成轻伤还可能涉及到精神损害赔偿。但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相对复杂,需要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的具体情节、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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