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怎么收费?
我最近打算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不清楚具体的收费标准。我涉及的案件金额不算小,很担心费用过高会增加我的经济负担。想知道这个收费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希望专业人士能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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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在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为了防止对方转移、隐匿或者损毁财产,从而导致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费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举个例子来说,如果您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是5万元,其中1000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是49000元(50000 - 1000),这部分按照1%交纳费用,即490元,再加上不超过1000元部分的30元,总共需要交纳的保全费用就是520元。要是您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非常大,超过了10万元,比如是20万元,1000元以上至10万元的部分费用是990元(99000×1%),超过10万元的部分是10万元(200000 - 100000),这部分按照0.5%交纳费用,即500元,再加上30元,总共就是1520元。不过,无论财产数额有多大,保全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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