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一般要赔偿多少钱?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在我国是有明确法律规定和相关计算方法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这就好比你开了一家商店,因为别人用了和你一样的商标卖类似的商品,导致你的生意变差,少赚了钱,这些少赚的钱就是实际损失。比如说,原本你一个月能卖1000件商品,每件利润10元,因为侵权行为,一个月只卖了800件,那么这个月少赚的2000元就是实际损失,侵权人可能就要赔偿这2000元。 如果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简单来说,就是看侵权人因为使用这个商标赚了多少钱。比如侵权人用这个商标卖商品,每件赚5元,一共卖了500件,那他赚的2500元可能就是赔偿数额。 当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都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假如商标所有人把商标许可给别人使用,一年收取许可费1万元,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参考这个许可费的倍数来确定赔偿数额。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例如,前面算出来赔偿数额是2000元,如果是恶意侵权且情节严重,赔偿数额可能就在2000元到10000元之间。 此外,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比如商标所有人为了调查侵权行为花了500元的调查费,为了请律师打官司花了2000元律师费,这些合理的费用也应该由侵权人承担。 如果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来进行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