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国家资金达到多少钱会被判刑?


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通常可能涉及诈骗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等不同罪名,不同罪名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为你详细介绍。 首先,若以诈骗罪来论处骗取国家资金的行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也就是说,骗取国家资金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具体数额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其次,如果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国家资金,则可能构成贪污罪。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所以,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国家资金达到三万元以上,就可能被以贪污罪判刑。 再者,若涉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构成挪用公款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 总之,骗取国家资金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无论涉及金额多少,这种行为都违背了法律和道德准则。一旦实施,就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并且不同的罪名和情形有不同的定罪量刑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