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官费是多少?


著作权登记是对作品著作权归属的一种官方确认,在我国,著作权登记会涉及到一定的官费。下面为您详细介绍不同类型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官费情况。 首先是文字、口述作品的登记。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原创作品的著作权登记,以数字形式存储的文字作品,每千字收费为 100 元,不足千字按千字计算。例如一篇 3500 字的文章,官费就是 400 元。对于非原创作品,如演绎作品(改编、翻译等),收费标准会相对较低,每千字 50 元。 其次是音乐作品的登记。对于音乐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官费根据作品是否包含歌词有所不同。单纯的音乐曲调登记,每件收费 300 元;如果是带有歌词的音乐作品,每件收费 400 元。这是因为带有歌词的作品在创作过程中涉及到更多的创作元素,所以收费相对较高。 再者是美术、摄影作品的登记。美术作品和摄影作品的著作权登记官费标准是相同的,每件收费 300 元。这里的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摄影作品则是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或者其他介质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 另外,对于影视作品,如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每件登记官费为 2000 元。这类作品由于创作过程复杂,涉及到众多的人力、物力投入,所以登记官费相对较高。 最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也有其收费标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为 250 元/件次。该项目费用只限于程序及其一种文档的登记,如申请登记多种文档,每增加一种文档,增收 80 元。另外,软件著作权合同登记费每次 100 元。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官费标准可能会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的调整而有所变化。在进行著作权登记时,建议您及时关注国家版权局或者相关登记机构的最新收费通知,以确保了解准确的官费信息。同时,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进行一定的调整或者提供相关的优惠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