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死亡赔偿金数额是多少?

家里遇到了一些事情,涉及到死亡赔偿金。想知道这个赔偿数额到底是怎么确定的。身边有人说和年龄有关,也有人说和地区有关,自己完全搞不清楚。就想了解下,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到底怎么计算,都受哪些因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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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赔偿金的数额不是固定的,会受到多种因素影响。 首先,计算标准通常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对于六十周岁以下人员,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人×二十年。例如,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5万元,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5万×20 = 100万元。 六十周岁以上人员,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纯收入×(二十年—增加岁数)。比如,一位65岁老人,当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纯收入是3万元,那么他的死亡赔偿金就是3万×(20 - 5)= 45万元 。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假设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6万元,那么死亡赔偿金就是6万×5 = 30万元。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此外,在交通事故等情形中,死亡赔偿金的范围还可能包括处理事故费用(如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但有相应限制)、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且有对被扶养人年龄等不同情况的计算规则。精神损害抚慰金则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相关概念: 受诉法院所在地:就是打官司时受理这个案件的法院所在的地方,不同地区经济水平有差异,所以会影响赔偿标准。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城镇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平均水平,反映了当地城镇居民的经济状况。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指农村居民平均每年的收入情况,用来衡量农村居民的经济水平 。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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