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工资单的金额是多少?


在了解工伤工资单的金额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停工留薪期,指的是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在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原工资福利待遇是确定工伤工资单金额的重要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关于“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在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计算方式。一种是按照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包含了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例如,某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工资总收入为60000元,那么他的月平均工资就是5000元,在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就应每月按照5000元的标准发放工资。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该职工工作不满12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工资来计算。比如,职工只工作了6个月,这6个月的工资总和是30000元,那么月平均工资就是5000元,停工留薪期工资也按此标准发放。 另外,如果职工的工资收入不稳定,时高时低,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参考同岗位其他职工的平均工资水平来确定。比如,同岗位其他职工月平均工资是4500元,那么该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可能也会按照这个标准来发放。 所以,要确定工伤工资单的具体金额,首先要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时长,然后根据当地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来确定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如果对工资单金额有疑问,可以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