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办房产证需要交多少土地出让金?
我有套安置房,现在打算办房产证。听说办这个证要交土地出让金,但是不清楚具体要交多少。有没有懂行的能给我说说,这土地出让金是怎么算的,大概要交多少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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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安置房办房产证时需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数额之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土地出让金的概念。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简单来说,就是使用国有土地需要付出的费用。 安置房的土地性质较为多样,主要分为集体土地性质和国有出让土地性质,不同性质的安置房在办理房产证时土地出让金的缴纳情况有很大差别。 如果安置房土地原本是集体土地性质,在办理房产证并转变为国有出让土地性质时,通常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其计算方式往往和土地的基准地价有关。一般是根据当地政府制定的基准地价,按照一定的比例来收取。例如,有些地方规定是按照基准地价的一定百分比(如10% - 40%不等)乘以土地面积来计算土地出让金。假设当地基准地价是每平方米1000元,安置房土地面积是100平方米,按照20%的比例计算,那么土地出让金就是1000×100×20% = 20000元。 而对于本身就是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安置房,在办理房产证时通常不需要再次缴纳土地出让金。因为在土地出让环节,开发商已经缴纳过了。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同时,各地政府也会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出台具体的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办法。所以,要确定具体的土地出让金数额,还需要详细咨询当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或不动产登记中心。他们可以根据当地的政策和你安置房的具体情况,给出准确的计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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