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钱金额达到多少构成洗钱罪?
我不太清楚洗钱罪的判定标准,想知道是不是洗钱金额达到一定数目才会构成洗钱罪,那这个金额标准是多少呢?我担心自己不小心涉及到相关问题,所以很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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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并不是单纯以洗钱金额来判定是否构成犯罪的。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实施提供资金账户等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洗钱罪:(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上述行为,不管洗钱金额多少,都有可能构成洗钱罪。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没有明确的金额标准,但如果洗钱金额较小,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这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情节等。如果洗钱行为涉及的上游犯罪金额巨大,即使洗钱金额相对较小,也可能构成洗钱罪。因此,判断是否构成洗钱罪不能仅仅看洗钱金额,还需要结合具体的犯罪行为和情节来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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