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利重复多少算侵权?


在探讨专利权利重复多少算侵权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专利侵权。专利侵权简单来说,就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的行为。这里的实施包括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我国《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的以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然而,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专利权利重复多少算侵权,判断是否构成专利侵权通常采用全面覆盖原则、等同原则和禁止反悔原则。 全面覆盖原则是指,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方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也就是说,只要被控侵权物完整地再现了专利权利要求所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就构成侵权,不考虑重复比例的问题。 等同原则是指,被控侵权物中有一个或者一个以上技术特征经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特征相比,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经过分析可以认定两者是相等同的技术特征。这种情况下,也认定被控侵权物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例如,在一些机械结构中,用一种类似的部件替换了专利中的部件,实现了相同的功能,就可能适用等同原则认定侵权。 禁止反悔原则是指,在专利审批、撤销或无效程序中,专利权人为确定其专利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通过书面声明或者修改专利文件的方式,对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作了限制承诺或者部分地放弃了保护,并因此获得了专利权,而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适用等同原则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禁止专利权人将已被限制、排除或者已经放弃的内容重新纳入专利权保护范围。 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判断是否侵权需要专业的技术分析和法律判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技术特征的对比、功能效果的分析等,而不是单纯依据权利重复的比例。如果发现可能存在专利侵权的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专利律师,通过合法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